桃市府8機關榮獲客委會「推動客語通行成效績優」,持續推廣讓客語成為「活的語言」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5)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接受客家事務局與7個區公所呈獻客委會「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執行成效績優」獎項。鄭市長表示,桃園的客家人口占4成、約90萬人,而客語是必須保存、推廣、扎根的母語,桃園整體客家政策以「客家走入生活、結合城市、連結歷史」為主軸,不僅規劃各類客家活動,也期盼透過各項客語推廣政策,營造客語作為生活用語的環境,成為活的語言。
鄭市長指出,桃園13個行政區中,共計8區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認定標準為客家人口達1/3以上,並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包括南桃園的中壢、楊梅、平鎮、龍潭、觀音、新屋,及北桃園的大溪、大園。
鄭市長說明,在客語友善環境的推動上,客家局訂定團體報考認證補助辦法,並針對各團體之報考人數及認證合格比例辦理競賽及提供獎勵金,使得桃園報考客語認證人數連續3年居全國之冠。此外,針對家庭,市府於7至9月的週末在客家文化館設立的客家親子探索館辦理客語家庭研習營,以「客家正來尞」、「客家童樂會」等主題規劃活動,打造親子共學環境。
鄭市長表示,在學校部分,市府不僅推動幼兒園客語沉浸式教學,111學年亦於國小階段推動客華雙語教學計畫,讓客語融入教學環境;在社區部分,客家局與區公所攜手推動客語生活圈,結合在地里鄰、社區、民間、非營利團體等營造客語使用環境。同時,各機關也提供客語學習途徑,積極推動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提升整體客語公共服務品質。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執行成效」評核結果優良名單包括:客家事務局榮獲佳等;觀音區公所、平鎮區公所榮獲優等;大園區公所、中壢區公所、龍潭區公所、新屋區公所、楊梅區公所榮獲佳等,總獎勵金600萬元,獎金將全數運用於推廣客語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