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日前攔查1名酒駕機車騎士,發現他準備將帳戶賣給詐團,隨即再逮捕兩名詐團成員,全案訊後依《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案送辦。
警方指出,葉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行經雙十路、自由路口闖紅燈,遭台中市警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員警攔查,經酒測發現葉男酒測值超過標準值,員警接藉檢視其隨身物品,發現一個包裹內有葉男的提款卡及存摺。
詐團成員齊姓女子。民眾提供
經詢問發現葉男因為缺錢花用,看到詐騙集團的「輕鬆貸」訊息後,與詐團期約以1萬元出售其存摺及金融卡,並相約在台中火車站附近交付。繼中派出所長蔡明松所長獲悉後率員前往該處埋伏,逮獲齊姓、林姓兩名詐團成員。
詐團成員林姓男子。民眾提供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呼籲,今年6月修正後新增公佈之《洗錢防制法》第15-2 條,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其中因「收受對價」而「賣簿子」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勿任意交付金融帳戶存摺或轉帳至不明帳戶,以免觸法。
葉男準備出售的存摺及提款卡。民眾提供
推薦新聞
- 素食龍頭「芳珍」斗六展店 連3天消費滿百就送酸辣湯
- (囂張片)囂張凌志路中違停駕駛下車一臉不爽 網友笑:乍看還以為「火雲邪神」駕臨咧
- (療癒片)叭叭叭!凱燕大爺來了還不快滾 囂張保時捷幫自己贏得1張罰單
●按讚FB 「記者爆料網2.0」
●加入「記者爆料網LINE社群」
●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