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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防制事故發生/切勿闖紅燈,以免憾事發生

防制事故發生/切勿闖紅燈,以免憾事發生

111年9月15日18時50分許,於臺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遭綠燈直行機車撞上而發生憾事。行人王男(71歲)沿羅斯福路3段東往西方向步行穿越馬路,與南往北行駛之劉男(30歲)普重機發生碰撞,劉男的機車再與路邊臨停的自小客車碰撞而發生憾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大安分局提醒用路人,車輛通過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並注意車前狀況與注意有無行人通過,行人橫越馬路時應注意行人號誌,切勿貪快闖紅燈或其他違規行為!大安分局配合交通部四季專案-「第三季,安全駕駛」,將編排違規執法取締勤務,並加強針對行人違規及車不禮讓行人等違規加強執法,提醒駕駛人「小心駕駛」並落實「速度管理」,避免憾事發生,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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