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民眾運動環境安全及維護保障消費權益,教育部體育署於每年度輔導各地方政府協助辦理運動場館查核業務,查核對象涵蓋游泳池、健身中心、販售健身教練課程及發行禮券的運動場館業者,在場所安全部分查核項目包含游泳池及健身中心等運動場館的安全、緊急救護設備、一氧化碳中毒檢查等;在消費者契約部分,則針對健身中心、販售健身教練課程或發行禮券的運動場館業者,檢視其招募會員與販售教練課程的契約或禮券內容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體育署為民眾運動權益把關,也呼籲民眾重視本身的權益。
體育署表示,針對年度各項運動場館消費者保護查核報告、合格及不合格業者名單,皆在官網(https://www.sa.gov.tw)公布,建議民眾於前往公、私立運動場館游泳、運動,或是簽訂定型化契約前,可先上網查詢,以確認是否為查核合格業者。也提醒民眾如要購買健身教練課程、禮券或加入健身中心會員前,應該要多加注意禮券或契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並於簽約前應衡量自身時間、體力及經濟能力是否許可,仔細審閱契約內容,才可以更加享受運動帶來的健康快樂。
另外,為使各地方政府針對112年度查核作業可以預作準備,體育署已提前於去(111)年11月函頒「112年度公私立運動場館消費者保護查核實施計畫」,以利地方政府於年初即可開始規劃辦理公私立游泳池及健身中心、健身教練、禮券定型化契約等四項查核作業期程。目前地方政府正陸續執行各項查核作業中,預計將於今年9月及10月底前函報各項查核結果,體育署也會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今年度運動場館消費者保護查核作業,確保民眾運動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