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場處表示,士林夜市自109年受市府納管,現有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及士林夜市國際觀光發展協會共納管456攤,以管人、管地、管秩序之原則定時定點營業。有關報載士林夜市商業協進會假借市林夜市自治會名義作為掩護進行違法行為,經查均非屬市場處所納管之範圍、自理組織,市場處後續將請警察局查處,以維護夜市範圍之安全及秩序。
市場處提醒消費者,市場處所納管的自治會和會員業者,均有張貼識別標章,請消費者放心至士林夜市,識別有張貼識別標章的會員消費。另市場處會持續努力督促本處所納管的場域範圍的營業攤商,讓消費者有個良好的夜市環境,持續提升營運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