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接獲報案後,安和路派出所所長霍建元獲悉被害人於112年4月7日與詐騙集團人員相約面交,隨即率員現地埋伏,利用面交時當場逮捕收水犯罪嫌疑人(陳男、90年次)及取款車手(池男、84年次)等二人,另現場查扣現金新臺幣11萬4仟元整、冒名服務證件及數個公司大小章等犯罪工具及證物,警方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陳等二人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同案共犯。
大安分局呼籲,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更有不肖分子偽裝藝人或名人肖像成立「投資課程網站或是投資群組」等不實社團,以提高可信度,吸引閱覽者加入,警方表示將積極查緝此類不法犯罪,全面掃蕩詐騙集團,以保障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