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建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提供各級學校或主管機關為延聘之參考,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人員定期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增進調查工作的客觀、公正、專業,以維護校園之性別正義,特邀請性別平等教育之學者專家於112年2月21日至23日在國立中興大學辦理「大專校院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
培訓課程包含「校園性別正義實踐」、「教師及教育人員任用法規、議處及救濟程序研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實務及救濟爭議實務案例研討」、「調查策略及報告撰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程序共同演練」、「調查報告分組習作」及「申復審議重點流程案例解說及研討」等合計23小時,其中「教師及教育人員任用法規、議處及救濟程序研討」講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及第27條之1、「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規對於行為人懲處建議,期有效核予適法之處置,以避免行為人再犯;「調查報告分組習作」藉由講師指導及審閱,確保調查專業人員撰寫調查報告之相關知能。
邇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跟蹤騷擾事件」影響社會及校園甚鉅,教育部籲請學校應持續鼓勵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成員及負責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相關單位人員,參加校內外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研習活動,以加強調查處理專業能力及性別平等意識,維護校園性別平等及友善安全之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