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四座焚化廠帶頭逐年減燒廢棄物,由109年度137萬噸,110年度減至131萬噸,111年度再減至約123萬噸。減燒部分以限縮外縣市廢棄物為主,111年較110年外縣市廢棄物減燒將近5萬噸。
環保局表示減少高雄市四座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除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升級外,減少垃圾處理量亦是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方式之一。結算至111年11月底,垃圾總進廠量約113萬公噸,來源分別為高市家戶垃圾約58萬公噸、高市一般事業廢棄物約41萬公噸、外縣市家戶垃圾約4萬公噸、外縣市一般事廢約10萬公噸,預估全年總量約123萬噸。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環保局所屬焚化廠以本市家戶垃圾優先處理,有餘裕量能時才處理本市一般事業廢棄物,故減燒部分以外縣市廢棄物為優先。
環保局局長張瑞琿呼籲,減少垃圾處理量最好的方式是源頭減量,請市民朋友及事業單位,加強垃圾減量並做好資源回收分類,共同朝向零廢棄的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