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東石鄉11月發生工人墜落意外,傷者自3米高處墜落,當場意識不清且身體多處擦挫傷,當下緊急送醫。過去也曾發生勞工在A字梯上更換燈泡,疑似觸電導致從梯上摔落地面,當場無生命跡象。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表示,若能在事前評估施工風險,並確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可降低憾事發生機率。
勞青處說明,歷年重大職災死亡數據指出,營造業勞工占一半比例,其中意外原因有6成到8成均為高處墜落,為避免墜落事故持續發生,勞動部將2024年訂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盡力呼籲施工過程零災害,勞工就業有保障。
勞青處指出,勞工在高處作業時,應確實使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安全帽等防墜護具,並配戴堅固錨錠或安全母索提供鈎掛安全帶。屋頂護欄高度也要在90公分以上,在任何方向都能抵抗75公斤荷重且無顯著變形,若有墜落風險開口,也要設護欄或安全網並放置警告標語。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營造作業或高處作業具高度風險,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違者最高處以30萬元罰鍰,若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將移送雇主至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