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10.30
在食農教育法立法之前,雲林縣學校已經一直在推動國產食材入校園,為鼓勵學校合作廠商能提供符合三章一Q食材,自107年訂定「雲林縣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食材實施原則」及提供「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契約範本」,針對符合三章一Q請領條件之廠商,補助其食材差額。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開始試辦國中小全面採用三章一Q食材、每週供應1次以上有機農產品及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畜產肉品(學校只能使用臺灣豬牛肉)等政策,在滾動式修正調整下已漸趨成熟,於111年修正「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含中央廚房熟食運輸)契約範本」、「雲林縣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實施原則」及「本縣校園午餐吃在地;吃當季推行計畫」,將「應優先採用三章一Q食材」修正為「應採用三章一Q食材」。副縣長謝淑亞表示,雲林縣作為農業大縣,擁有豐富的農產資源,在地優質農產品應讓縣內的學童也能吃到。今天透過雲林縣政府與雲林縣農會安排學校營養師與營養午餐秘書到產地的食農教育體驗活動,讓負責學校營養午餐的他們能對在地農產更加認識,進而深入了解如何選擇更健康、安全的在地食材,並應用於學童的日常飲食中,共同守護學童飲食安全與健康。
與會營養師及營養午餐秘書表示可以直接來產地與農民接觸,了解食材種植、採收及運送過程,對於日後學校營養午餐選用在地食材很有助益,這次來到紅斗笠農場透過農場主不同烹飪方式來讓在地食材入菜,讓苦瓜吃不到苦味,又可以吃到滿滿的營養,很感謝縣政府及縣農會可以持續辦理產地食農活動。
農業處表示,由於本府112年補助學校辦理食農教育推動計畫成效良好,且辦理學校營養師及午餐秘書食農教育活動反饋極佳,因此113年補助計畫新增至7所學校外,亦擴及國民中小學中央廚房的營養師加入;今日透過在新社果菜生產合作社了解有機蔬菜從採收到包裝的流程,紅斗笠食農教育園區認識苦瓜種植、生物防治與食農,御鼎興傳統手工柴燒醬油生產過程,媒合學校營養午餐與產地,讓學生享用健康又美味的營養午餐的同時,亦支持在地農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