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13.10.18
雲林縣長張麗善18日率縣政總顧問張清良、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斗六市長林聖爵等人前往台南市林百貨交流取經,張麗善縣長盼借鏡林百貨活化經驗,推動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活化,並與周邊商圈串連,成為斗六市發展新都心,提升民眾生活、文化品質。
張麗善縣長等一行人於下午4時許抵達林百貨,台南市長黃偉哲親自率領市府團隊、林百貨總經理陳慧姝等接待,交換經驗。黃偉哲市長表示,他與張麗善縣長在立法院擔任立委時,是同一個委員會,張麗善縣長讓他學習很多,張縣長這幾年建設雲林成果大家有目共睹,從農業大縣變成一個台灣重要文化都市。
黃偉哲市長表示,臺南林百貨自1932年興建,是臺灣首座設有電梯的百貨公司,2013年修復完工後,市府予以修繕活化,由營運團隊用心經營,不僅賦於其新的生命力,同時帶動週邊商圈與文化發展。成功將這座具歷史價值的摩登古蹟轉型為受歡迎的文化景點,深受市民及國內外遊客喜愛。他相信「原雲林縣警察局」的修復再利用工程,在雲林縣政府團隊努力下,能夠順利活化起來,成為斗六市新的地標。
張麗善縣長表示,他與黃偉哲在立法院擔任同事時,就建立彼此友誼,去年從黃市長手中拿到114年全運會會旗,黃市長熱情接待與經驗傳承,她非常感謝。
張縣長透露,此行除了想深入了解林百貨的再利用模式,更希望藉由交流取經,以應用在雲林縣興建於1950年的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的修復再利用上。興建於1950年的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坐落於斗六舊城核心、鄰近火車站,擁有高度文化觀光潛力,目前細部設計已大致定稿,預計2025年啟動修復工程,未來將結合文史展示及商店展售模式,賦予建築新生命。期盼藉本次參訪,借鏡林百貨營運心得及優點,以增加本縣歷史建築再利用效益。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指出,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位於斗六市中山路上,據牆面碑文所載,為民國39年(1950)12月於曾紀文縣長任內所改建,其前身為斗六區署及警察所,建築兩旁分別是日治時期的斗六郡役所及斗六街役場。於民國108年(2019)1月23日公告為歷史建築。這棟歷史建築雖然只有二層樓,但其建築本體及附屬空間土地面積大約2481.82平方公尺,加上後方附屬空間1425平方公尺,總建物面積大約跟林百貨差不多。期待「原雲林縣警察局」在修復後,能如同林百貨般,成為吸引觀光客的亮點,並為地方注入新的活力。
張縣長指出,雲林縣府希望打造一個農工商科技城,也希望提升民眾生活水準與生活品質,斗六市有雲林科技大學,很多的孩子在這裡,也有雲科工、斗六等工業區,人口數超過10萬人,是雲林首善之都,原雲林縣警察局是很棒的據點。這次參訪獲得了豐富的寶貴經驗,將作為雲林縣歷史建築再利用的參考典範。再次感謝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及林百貨營運團隊的熱情接待及經驗分享,這次交流無疑為雲林縣的未來文化發展帶來了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