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警員王于嘉於113年9月26日1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北橫防汛道時,見一男子僅著短褲表情痛苦站於路旁遂上前關心。發現該名朱姓(72年次)男子渾身酒氣,全身多處擦挫傷,摸著肚子喊痛,員警唯恐發生意外便通報119派員救護,惟該男子情緒激動不願上車就醫,經員警耐心勸說下始上車送醫救治。
經查家住南庄之朱姓男子以從事泥水工維生,個性暴躁愛飲酒,常與人發生衝突,9月25日凌晨酒駕甫遭南庄所查獲,仍不知警惕,當日又不明原因酒醉受傷,所幸警方巡邏員警發現送醫,避免發生危害。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王于嘉於勤務中發現朱男酒醉受傷,積極處置送醫,避免危害發生,足為同仁表率,藉此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酒醉或精神異常之情事,請立即通知警方或衛生機關到場處理,避免危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