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9.24
雲林縣政府考量福利身分及津貼發放,攸關鄉親權益,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社會處應儘速審定114年度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放作業。特於近日邀集全縣20鄉鎮市公所召開總清查會議,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陳怡君副處長主持共同研議相關審核作業及擬定統一的審查機制,期能簡化流程,加速相關審查作業。
公所村(里)幹事及相關承辦人員儘速協助受理鄉親申請案件,縣府也會以最快速及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審查作業,維護鄉親權益。針對不符合補助標準的長輩,也會協助轉介其他資源,給予最適切的服務與協助。
貼心提醒鄉親,如需申請114年度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資料(例如: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洽在地村里辦公室辦理;如對於各項老人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有任何問題,請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本府社會處(05-5523474)諮詢。
#維護長者權益
#照顧長者生活
#增進長者福祉
※SDGs1消除貧窮/SDGs2消除飢餓/SDGs3 健康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