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把自行車停在機車格的民眾請注意,交通局提醒隨意將自行車停在機車格,可能會讓您的荷包失血。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技正陳錦民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1條規定自行車應停放在規定地點或劃設的標線區域內,順序排列;新北市各路邊機車收費路段周邊均設置自行車停車區或停車架,總計約可提供1,100餘輛自行車停放。
陳錦民說,若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或標線區域,得比照機車停放於機車格;惟為確保機車族停車在收費停車格的權益,交通局加強公告禁止自行車停放在收費機車格內,也派員夾單宣導,並協調警察局執法取締違停自行車,加強拖吊。
交通局表示,將持續檢視路段沿線適當地點與收費機車格使用量,調整評估新增自行車停放區,再次提醒自行車騎士應遵守停放規定,將自行車停放在自行車停放區或周邊未收費機車格路段,避免遭取締、拖吊。
新聞發言:交通局簡任技正 葉燿墩 電話:(02)29603456分機6974
資料詳洽:交通局停車營運科技正陳錦民 電話:(02)29702960分機8700
新聞聯絡:交通局專員 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分機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