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為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保障街頭藝人的權益,建立優質街頭藝人展演環境,每年3月和9月受理街頭藝人當年度申請登記或換證手續。下半年申請時間從即日起到9月30日,申請方式採紙本,相關表單可到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
文化局表示,為鼓勵一般民眾接觸藝術活動,文化部現改為申請登記制,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及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證照有效期限三年,明列於街頭藝人證上,屆時自動失效,更多詳情請洽文化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
為擴大民眾文化參與,彰化縣政府誠摯邀請所有街頭藝人積極參與本縣的登記活動,這不僅是對自身表演技藝的肯定,也是一種文化傳承的責任。透過街頭藝人的努力,可以共同營造更具活力的文化氛圍,豐富民眾的生活,並促進社區與藝術的連結。期待透過每一位街頭藝人的熱情與創意,彰化縣的街頭表演文化能夠蓬勃發展,成為展現地方特色與吸引觀光的亮點,迎接更加多元且充滿創意的文化藝術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