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嘉豐非營利幼兒園發生不當對待幼兒案,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指出,本案於113年7月2日接獲家長反映該園教保服務人員對其幼兒不當對待之情事,隨即至該園調閱6月20日至7月11日期間之監視器畫面。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有教保服務人員疑似有對幼生有不當對待之情事。本案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件調查處理辦法」(下稱調查辦法)啟動相關程序,分別於7月15日、7月25日及8月5日召開審查小組,對疑似涉案之人員,決議啟動調查。
教育局為避免園內幼兒有遭受不當對待之疑慮,故先行將疑似有行為不當之教保服務人員調離現職。另該園所委外之法人依程序已於113年8月1日重新遴選新法人。
教育局表示,本案於113年8月1日依調查辦法規定,委外聘請人才庫專家學者組調查小組,並於8月8、12及19日分別訪談相關人員,刻正撰寫調查報告。後續將提送「新竹縣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疑似涉案人員是否有不當對待之情事,並依其情節裁處6000元以上至6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將裁處以1至4年解聘或終身解聘。
教育局說明,有關新聞提及的「將孩子用捲壽司方式捲起,限制他們四肢行動」,經調查委員調查,係孩子睡覺期間不願睡覺並發出聲音,故該師採用棉被包裹方式期讓孩子冷靜所致,詳細過程與行為認定將按照程序處理。
教育局持續辦理幼兒教育相關子法及相關政策法令宣導,另辦理課室經營輔導管教、幼兒行為正向輔導、親師溝通等研習,亦透過公私立幼兒園主管會議加強宣導,以期加強縣內教保服務人員正向管教相關知能,提升幼兒園負責人兒少保護觀念,以杜絕類此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