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監察院113年8月23日就檳榔危害防制議題質問案之新聞稿,衛生福利部(下稱本部)說明如下:
一、為減少檳榔健康危害,本部刻正研議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專法
檳榔為國際癌症研究總署證實之第一類致癌物,且為我國民眾罹患口腔癌之主因,本部持續加強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措施,對監察院質問事項虛心檢討。本部業委託專業團體盤點檳榔國內外相關規定,以減少健康危害為目的,減緩社會衝擊為前提,強化檳榔販售、包裝及兒少保護等面向為規範重點,匯集各界共識,預定113年底完成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專法草案,儘速報請行政院審查,並持續完成立法。
二、於專法完成前,強化相關檳榔防制措施
本部於專法完成前,將協同相關部會強化檳榔防制措施,除持續多元媒體衛教宣導、營造無檳支持環境外,並研議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之稽查作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