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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3年8月3日】
【主題:暑假期間,臺北市教育局提醒三大要點、慎選優質補習班】
【臺北報導】暑假期間,不少學生及社會新鮮人選擇參加坊間短期補習班的課程,增進個人的生活知識或充實多元的實用技藝。但要如何選擇合格優良的補習班呢?如何避免誤入補習消費陷阱?臺北市教育局提供三大要點:「合格立案要查清」、「契約收據要簽訂」、「退費權益要辨明」供消費者參考,保護自身的權益。
首先,最基本的是「合格立案要查清」。合格立案的補習班每年皆須向本市建管處、消防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消費者在選擇補習班前,應確認補習班是否有依法核准立案,可透過班名、地址等資訊至「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s://bsb.kh.edu.tw/)查詢,以選擇合格立案之補習班,避免誤入不肖業者的陷阱。
再者,消費者最容易忽略的是「契約收據要簽訂」。依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規定,補習班應與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簽訂書面契約,其契約書之格式、內容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補習班收取費用亦應開立收費收據。以今年上半年為例,本局查獲本市補習班之違規情形以「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最多,包含補習班未與學員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或契約內容不符法令等。教育局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怕麻煩,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也避免未來可能產生消費爭議,再次呼籲消費者務必要與補習班完成簽約,簽約時應確認正式課程之修業期間、繳費金額等內容,繳納費用後亦應向補習班索取收據,並確認收據所載內容。
最後,消費者倘欲向補習班申請退費則「退費權益要辨明」。本市補習班應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9條規定辦理退費,於開課前60日提出退費,應退95%(收取之5%若逾1,000元部分仍應退還);開課日當天課程前至開課前59日提出,應退90%(收取之10%若逾1,000元部分仍應退還);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至第2次上課前提出,應退70%;第2次上課後未逾課程1/3期間內提出,應退50%;上課後超過課程1/3,得不予退費。若消費者與補習班發生消費爭議時,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市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續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臺北市教育局再次呼籲消費者,謹記「合格立案要查清」、「契約收據要簽訂」、「退費權益要辨明」三大要點,慎選優質短期補習班,不僅保障學習安全,也確保個人消費權益,才能在暑假期間學得充實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