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7.28
雲林縣受凱米颱風影響,造成本縣畜牧災損,合計損失金額超過五千萬元以上,農業部於113年7月27日公告本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畜牧)現金救助地區及低利貸款地區,請符合資格畜牧業者,請攜帶相關資料本日起至8月6日前向牧場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
縣長張麗善表示,本縣受凱米颱風侵襲,部分地區積水嚴重,造成家畜禽泡水損失,其中以肉雞損失超過35萬餘隻,最為嚴重。依農業部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請受損農民立即向牧場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
農業處長魏勝德呼籲,符合規定可申請的農民朋友持身分證、印章、存摺(與受款農戶姓名需相符)、畜牧場登記證影本、受災相片、化製三聯單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地磅單、畜禽購入證明、投保豬隻保險證明(養豬場適用)等相關文件向牧場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以加速核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