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近期桃園仍發生皮卡車行經路口左轉時,與行人穿越道上行人發生碰撞造成死亡交通事故;另本市中正區愛國東路與杭州南路口亦發生1部計程車左轉時撞及行人穿越道上行人。依據肇事影像顯示,兩案路口視距良好無遮蔽,左轉車輛在對向無來車後即左轉彎,駕駛人疑似遭A柱阻擋視線,疏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而肇事。呼籲車輛駕駛人及行人都應有風險認知,駕駛人行經路口左、右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並移動身體、擺頭查看前後左右的路況及即將行經路線(含行人穿越道、自行車穿越道)有無人、車,以避免因A柱遮擋視線而未注意正在過馬路的用路人,能及早採取安全防禦動作;行人也要「注意看」,縱使是綠燈,過馬路前請先看左、看右,小心通行車輛,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113年為臺北市交通安全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積極防制交通事故,並讓駕駛人養成行人優先習慣,有效維護行人路權,將持續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加強執法,統計113年1月至3月止,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計6,075件,呼籲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也應依照標誌(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一同營造友善安全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