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間臺灣掀起一波#MeToo運動,行政院在短短2個月內完成性平三法修正,與民眾切身相關性騷擾防治法規範的公共場所性騷擾部分,相關申訴新制預定在明天三八婦女節正式上路,可說是政府送給全國婦女一個大禮物。有關性騷擾防治法重要新舊規定對照如下:
修法重點 |
新制 |
舊制 |
延長申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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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事件發生後1年內提出 |
受理窗口明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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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申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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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程序明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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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與調解制度脫鉤,衍生實務執行困擾 |
增訂被害人保護專章 |
增訂被害人保護專章,除強化被害人隱私保護外,定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
未定明被害人服務內容 |
加重行為人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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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明場所主人具體糾正及補救措施 |
場所主人於所屬場所有性騷擾事件發生者,應採取以下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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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規定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衛生福利部表示,為完善性騷擾防治制度,自去年8月16日總統公布修正性騷擾防治法後,除修訂相關子法,並與相關部會、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密集召開會議修訂性騷擾事件申訴書、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書、調解書等,更訂定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表、性騷擾事件受理申訴流程圖以及性騷擾事件調解流程圖,以明確化整體程序,讓民眾更了解。相關表單業置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性騷擾防治專區,有需要之民眾可下載使用。此外,為協助民眾釐清性平三法適用疑義,以及遇到性騷擾時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113保護專線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民眾有需要可善加運用,亦可逕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業務窗口尋求協助。
為強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性騷擾防治量能,衛生福利部除了爭取行政院中長程計畫,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聘性騷擾防治專業人力及業務推動經費外,並在日前辦理行政講習,提醒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應新制上路上緊發條,今年也將規劃一系列的教育訓練活動,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提升各場所主人防治意識、調查人員專業知能,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