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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經消費智慧局新創產業積極型審查 申請人資格再鬆綁

智慧局新創產業積極型審查 申請人資格再鬆綁

    為促進新創產業發展,協助具研發能力的新創公司儘速確認發明專利取得可能性及加速獲證,以利智慧財產權布局,智慧局修正「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再行鬆綁本方案之申請人資格,只要係新創公司申請本方案時為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權人即可適用,不限於一開始申請專利時必須已成立新創公司,修正方案自113年1月1日生效實施。

    本方案之審查有別於一般審查程序,當新創公司依本方案提出申請後,經審查符合適格要件者,智慧局將主動在1個月內提供包含檢索報告及初步審查意見的面詢資料,並在1個月內辦理積極型面詢。面詢時,審查人員會適度開示心證並給予正面修正建議,面詢後申請人須於1個月內決定是否提出申復說明或修正,抑或自行評估撤回專利申請。若申請人提出申復說明或修正,智慧局原則上將於1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通知;若申請案依申復說明或修正審查後並無不予專利之情事,此審查結果通知即為核准審定書。

    智慧局表示,根據近2年執行成效統計(112年度統計至112年11月7日止),本方案112年共受理28件為111年度之2倍;112年平均審結天數71.6天(自方案申請日起至發出審查結果通知日止),較一般發明專利申請案件審結時間大幅縮短;另112年核准率100%,亦較111年度之84.6%增加,顯示透過本方案的申請輔導,確有助於提升新創公司專利申請效能。

    本次方案修正,刪除「新創公司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之限制,相較於112年方案,此申請人資格條件之鬆綁,可嘉惠更多新創公司加速專利布局進程。

  「促進新創發展」為國家重大政策,為建構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環境,並帶動新創產業生態系的正向循環,智慧局期能協助新創公司早日取得專利權,使新創公司的無形資產有機會轉化為有形的現金,緩解創業初期資金壓力,進而促成增加就業機會及活絡產業發展的雙贏局面。

欲了解本方案修正後之內容、答客問及參與本方案之新創公司心得分享,請至智慧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tw/cp-85-930526-2704f-1.html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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