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統計近二個月之交通事故卻有明顯上升之趨勢,且最易生事故熱門時段以16時至18時為最高,前3大易肇事因素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其中以年齡族群區分,青少年族群(18至24歲)區間死傷877人占總人數25%最多,肇事車種區分,以機車(含輕型機車、重型機車、大型重型機車)發生1,356件,占總件數49.3%最多。因此,警察局就原有規劃精準執法計畫,滾動修正執行「區段執法」作為,除提高見警率外,另將今(112)年採購4組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配置於各分局、保安隊、交通隊等實施不定時、不定點執行稽查取締,藉以提高用路安全。
局長陳炯旭表示,本市發生交通事故熱時以16時至18時居多,係因尖峰時段人(車)流驟增,駕駛人常因行經路口未減速、讓車或身心疲勞、恍神而造成事故時有所聞,特別提醒並呼籲市民朋友,駕駛車輛行經路口要落實「安全駕駛」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危害,共同營造「全齡共享,世代宜居」的安全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