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四座焚化廠,肩負廢棄物妥適處理及維護市民生活環境之責任。轄內焚化廠建廠營運皆已超過二十年,持續維持垃圾處理量能,從108年度廢棄物進廠處理量144萬噸,110年度為131萬噸,預估今(111)年度廢棄物進廠量將可達陳其邁市長廢棄物處理政策130萬噸以下之目標。
為改善空氣品質,高雄市環保局109年減少年處理垃圾量,並優先處理本市廢棄物,統計近二年同期1~9月份數據,外縣市廢棄物進廠量111年度較110年度減少近6.5萬噸。其中,外縣市事業廢棄物進廠量減少27.5%
另環保局為維持焚化廠處理效能,於110年12月成立廢棄物調度中心,管制掌握廢棄物產源進廠,減少不適燃物進廠降低焚化爐體毀損,以焚化廠爐體現況,妥適調度廢棄物進廠。
環保局表示,為兼顧焚化廠設備屆齡及符合污染防制標準加嚴及維持處理量能等目標,各焚化廠積極改善調整操作方式,持續投入經費預算改善升級現有焚化廠設施,期許提升焚化廠整體操作營運品質、焚化廠設備妥善率、增加處理量能,以妥善處理高雄市轄內廢棄物,並積極與工會、清除業溝通調整改善,希望與業者、市民擁有更好的服務及環境。朝向高效發電、污染減量、節能減碳及環境綠美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