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起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成年人除了可以自行開立銀行帳戶、購買手機、租房子等,地方稅部分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受到影響。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說明,此次民法修正不只影響到結婚、投票權、法律行為責任,亦影響到民眾租稅權益,說明如下:
房屋稅:房屋符合自住之住家用規定者,可適用1.2%優惠稅率,其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自112年起,滿18歲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可單獨計算戶數為自住使用。
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自112年起,18歲以上成年子女設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即可多一處土地適用2‰優惠稅率,比一般用地稅率節省4倍稅金。
土地增值稅:自112年起出售土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滿18歲)所有,且符合「一生一屋」條件者,才能適用。
112年起,滿18歲就是成年人,臨櫃申辦稅務文件,僅需檢附個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不適用),不用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800-23223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