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0月10日約9時左右接獲報案,指稱頭屋鄉北坑村附近有山林火災發生,立即派遣頭屋分隊前往搶救,共計出動消防車2輛、消防人員3名。
救災人車抵達後,發現為民眾燃燒金紙,在風勢助長下,不慎引燃一旁雜草與廢棄物,救災人員立即協助民眾將一旁車輛移置並佈署一水線搶救將火勢撲滅,後續再次逐一檢查現場附近,確認無餘火及延燒之虞後收拾裝備返隊。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呼籲:任意焚燒雜草或廢棄物容易造成空氣汙染和影響人體健康,也請參與祭拜或宮廟活動之民眾牢記「4不2記得」之原則,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飛金紙、不燃放爆竹;記得滅餘燼、也記得收拾垃圾並帶離否則易造成火勢蔓延,此行為甚至觸犯消防法、空氣汙染防制法、廢棄物處理法及公共危險罪,而一旁住家居民及車主亦感謝消防局人員快速到達現場並有效將火勢撲滅將災害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