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及提倡節能減碳,自7月起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提供歸戶申請,民眾可就同一縣市轄內全部車輛申請繳款書或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輛車為限。
稅務局說明,營業用車輛於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分2次平均開徵,其餘車輛於每年4月1日開徵。現行使用牌照稅係採1輛車1張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方式寄送民眾繳納。自7月1日起,車主可將本縣的全部車輛向該局申請歸戶,每張繳款書最多歸戶5輛車,例如民眾有7輛車,歸戶前會收到7張繳款書,歸戶後只會收到2張。
該局提醒,民眾申請歸戶須於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自次期才能適用,亦即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就要在7月31日前申請歸戶,才能在該年適用。申請核准後,未來新增購車輛如車籍地址登記為新竹縣,即自動併入歸戶無需另案申請;如車籍地址自新竹縣移轉至外縣市,會自動終止該部車輛在本縣之歸戶(無需申請);若仍有歸戶需求,則須向新車籍所在地稅捐機關重新申請。
請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的稅務局申請,並選擇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
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