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5)日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第3次會議,除頒發112年度委員聘書,並由地政局及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分別報告「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劃設作業」、「台中市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部落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第三階段國土計畫推動作業。都市發展局表示,考量國土計畫轉軌,涉及民眾未來土地使用權利,過程應審慎,故先提報台中市國審會委員,說明劃設背景與草案內容。
都發局說明,「台中市國土計畫」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應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地政局已於去年12月5日公開展覽劃設草案,並召開30場公聽會,聽取地方民眾意見。
原民會表示,針對原住民族土地部分,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土地利用的特殊需求,由原民會辦理原住民聚落的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經多次部落環境現地調查及辦理部落說明會,研擬原住民聚落的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草案。
地政局說明,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是依循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台中市國土計畫,以及中央訂定劃設作業手冊辦理,辦理過程中非常重視民眾參與,已將各場次公聽會的意見蒐集彙整,後續將再逐案提請國審會審議。另為讓民眾瞭解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地政局已設置「台中市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資訊網」(https://www.landplan3.taichung.gov.tw/)提供民眾查詢及瞭解。
都發局補充,今日會議委員也針對國土功能分區界線劃設原則、與第二階段台中市國土計畫的關聯、原住民聚落劃設方式等提出寶貴建議。後續將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進行更縝密的討論,以完備台中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7/5*12)*都發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都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