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豬隻自7月1日起全面停打豬瘟疫苗,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呼籲縣內養豬業者齊心協力,共同配合豬隻全面停打豬瘟疫苗措施,也提醒業者勿私下囤積豬瘟疫苗或對豬隻注射疫苗,違反者將依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新竹縣動保所表示,我國自1958年施打傳統豬瘟疫苗起,歷經長達65年疫苗施打,並自2007年起再未曾發現過豬瘟病例,如今全國進入停止施打豬瘟疫苗第二期措施階段,逐步朝向清除豬瘟目標邁進。
農委會防檢局自110年開始對全國實施各項監測計畫,包括階段性停打豬瘟疫苗試驗、哨兵豬試驗、屠宰場淘汰種豬、化製場斃死豬隻、野豬及棄置死豬、屠宰衛生檢查等,均未發現或檢出豬瘟野外病毒。
若自7月1日起豬瘟拔針後屆滿1年全國無案例發生,農委會即可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提出申請,並最快於114年間獲WOAH認可豬瘟非疫國,此舉將大幅提高我國豬隻及豬肉產品國際競爭力,同時減少養豬場人力及購置疫苗費用,降低豬隻飼養成本。
新竹縣動保所呼籲養豬業者齊心協力,共同配合豬隻全面停打豬瘟疫苗措施,持續落實各項防檢疫工作、場內生物安全執行及疫情通報,以降低外來疫病入侵或發生的風險,同時切勿私下囤積豬瘟疫苗或對豬隻注射疫苗,違反規定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