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16日18時59分許,本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行人陳男(31年次)於事故地點跨越車道時,與直行之普通重型機車頭發生碰撞,該重機再向左偏移與對向直行自小客車碰撞而肇事,造成行人陳男顱內出血,重機車頭毀損、駕駛臉部及四肢擦挫傷,小客車左後車身毀損,該重機及自小客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
臺北市在今年1月至3月22日止,發生行人死亡交通事故計10件10人,分析今年行人死亡事故均為高齡長者(70至91歲不等),肇事原因包括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研判可能因高齡長者認知及反應能力退化,加上較少接觸交通安全教育或法規宣導,安全用路觀念不足所致。
南港分局呼籲,子女應多加關心家中長輩外出活動情形,適時提醒穿越路口前務必轉頭左右查看等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另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慢行,轉彎時容易有視覺死角,請確定無往來車輛並停讓行人後再行通過,以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