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發稿日期:112年4月25日
聯 絡 人:曾春暉科長
聯絡電話:1999分機1530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長照政策,自112年5月1日起本市長照輔具補助將採全面特約暨代償墊付制。為全面落實代償墊付暨輔具廠商特約制度,如民眾有購置或租賃長照輔具或施作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之需求,請先洽本市輔具中心取得核可編號後,再向社會局輔具特約廠商購買或租賃,民眾只要自付差額,就可將輔具帶回家,並由廠商向社會局請款核銷,毋須自辦繁複請款流程。
另為落實輔具一站式服務,身障輔具補助申請及核銷自112年5月1日起受理窗口亦由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移至本市3家輔具中心。民眾自輔具評估至輔具補助申請皆由輔具中心辦理,以減少奔波並可獲得專業輔具諮詢,輔具中心審核完畢後將由社會局核發公文,民眾於收到補助核定函後即可購置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