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裝排氣管,通常沒有觸媒轉化器,既破壞安寧也污染空氣,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祭出新措施,首次嘗試攔檢噪音車時,同步檢驗排氣,今年8月18日執行時共攔檢18輛機車,其中7輛排氣檢測不合格、2輛在合格邊緣,及1輛噪音檢測不合格。環保局均予以告發處分,達到「馬上測、馬上罰」的強力執法成效,使污染及擾寧車輛無所遁形。
環保局指出,為加強取締噪音超跑及違規改裝車輛,今年度擴大規劃120場次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統計截至8月22日止,已辦理51場次,共攔檢(查)568輛次,其中檢測不合格235輛次,二次改裝44輛次,總計開罰金額為66萬3,900元整。
環保局分析,多數改裝噪音車輛有移除車輛觸媒轉化器,導致空氣污染之虞,且車輛拆除消音設備也有產生高分貝噪音等情事,因此,試辦於噪音車攔檢作業時搭配機車排氣檢測儀器,同時取締排氣未達管制標準的車輛;經過此次作業發現,部分改裝車輛明顯違反噪音管制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環保局將持續規劃以專業儀器分析車輛排氣及原地車輛噪音檢測作業,以達管制車輛排氣及噪音目的。
環保局強調,為避免車主經檢驗合格後,再度變更噪音排氣管擾民情形,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行的排氣管合格標籤認證措施,凡經檢驗合格車輛會張貼合格標籤貼紙,並將資訊上傳至環保署資料庫,若該車輛遇攔查(檢)時,經比對車況與線上資料不符時,將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將按次處罰,讓噪音車輛不再有合格檢驗後逕自改裝的僥倖行為。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許多車主改裝機車排氣管,不只發出高分貝噪音,造成用路人及周邊住戶困擾,也可能造成較高的污染排放,環保局將配合警察單位及公路監理單位持續加強稽查,杜絕車輛非法改裝。(8/28*17)*環保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