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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北市環保局去年告發無照廣告販賣環境用藥52件 提升民眾用藥安全

北市環保局去年告發無照廣告販賣環境用藥52件 提升民眾用藥安全

承辦單位:水質病媒管制科

發稿日期:112年2月21日

聯 絡 人:范姜仁茂科長

聯絡電話:0911-289-630

臺北市環保局今(21)日表示,新冠疫情讓網路電商平台交易更加活絡,為防範網路無照廣告販賣環境用藥對民眾自身健康或環境造成影響,該局持續加強查核,統計去(111)年共告發52件違規案件,並通知平臺業者下架違法品項,該局同時請平臺業者加強過濾做好事前預防,避免客戶觸法。另也提醒民眾,於國內購買或從國外代購的防蚊掛片或防蚊液等產品,可自買自用或贈送他人使用,但因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切勿廣告販賣,違反者經查獲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環保局指出,國人常為增加額外的收入,利用網路拍賣平臺廣告販賣國內生產或國外代購可愛精美的防蚊掛片、防蚊液等產品,但成分往往都包含環保主管機關所管制的環境用藥,故不得違法廣告販賣。臺北市加強查核工作,去(111)年告發無照廣告販賣環境用藥計52件,大多是因不知法令而誤蹈法網。但依行政罰法,及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民眾切勿存僥倖心態。

同時,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民眾因不黯法律而觸法,該局近年度已函文通知並邀集國內各大網路平臺業者召開說明會,加強宣導民眾對環藥廣告及法令之認知,以免民眾誤蹈法網。全國環保單位亦不定期進行網路平臺巡檢,通知網路平臺業者,將違規商品下架,並提醒網站會員勿違法販賣。

環保局強調,合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賣環境用藥商品,應遵循環境用藥廣告「3步驟」:「    廣告商品要有許可證、刊登者要有許可執照、網頁要敘明許可(證)執照字號及廠商名稱」,以及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無照「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

如民眾想知道安全環境用藥相關知識,可至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建立的「用藥安全」及「買&賣環藥」教育宣導網頁;另外,如想知道環境用藥的產品是否合法,可至「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民眾可將環境用藥品名輸入系統,查詢其標示說明書,以了解各種藥劑之有效成分及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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