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4)日議員質疑產業建置再生水廠是因高雄缺水,高雄市府水利局表示,建置再生水廠,是因為產業發展考量環保法規、使用綠色能源等條件,必須使用再生水,才能符合國際規範,不能與缺水畫上等號;議員在議會質詢內容已嚴重造成外界誤解,水利局深感遺憾。
因應極端氣候變遷,高市府水利局超前佈署辦理水資源多元開發,再生水計畫作為新興水源,藉由將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不僅能將水資源永續利用,將再生水提供產業所需用水,多元水源開發再生水,能確保產業用水無虞,更是許多國際企業大廠水資源利用之指標趨勢,有利於城市環境永續發展。
目前南高雄已建置鳳山及臨海2座再生水廠,每日供應7.8萬噸再生水給臨海工業區;為因應未來北高雄產業進駐需求,水利局現已辦理北高雄再生水計畫,預計橋頭再生水115年供應每日3萬噸,楠梓再生水116~117年供應每日7萬噸,確保供產業再生水無虞。
再生水係提供產業用水使用,可針對產業(如台積電等)需求客製化,有助於在高雄產業轉型階段,強化科技大廠招商條件,另外,使用再生水,將會讓高雄水資源運用更為多元,不但不會排擠民生用水、農業用水,亦可穩定供應高雄地區產業用水,使高雄市成為水資源穩定供應的模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