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新臺幣(以下同)115.1萬元,較109年113.5萬元,增加1.6萬元,成長1.4%;每戶可支配所得5等分位差距(以下簡稱5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4.63倍,低於臺灣地區6.15倍,且為六都中最低者。另100至110年間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成長幅度達24.2%,且5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減少0.14倍。
110年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15.1萬元,高於臺灣地區109.1萬元;另若與109年113.5萬元相較,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增加1.6萬元,成長1.4%,其增幅高於臺灣地區之1.0%,在六都中僅次於臺南市(2.3%),位居第2。
110年新北市家庭5等分位所得差距4.63倍,此係110年新北市家庭可支配所得最高20%與最低20%之差距倍數,此倍數不僅低於臺灣地區6.15倍,且為六都中最低,顯示相較其他五都,新北市家戶面所得結構較為平均。
100至110年間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成長24.2%,5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減少0.14倍,主因係新北市自升格改制以來,市府積極辦理全方位招商引資,推動地方創生發展在地特色產業,並培訓人才與媒合就業,使家庭所得收入持續成長,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自100年之92.7萬元,增加至110年115.1萬元;其中最低20%家庭之可支配所得成長29.2%,較最高20%家庭之可支配所得成長25.2%,高出4.0個百分點,致5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近7年來均較其他五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