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於112年1月1日7時許接獲報案忠孝東路4段某酒店前人行道上有打架事件,警方到場時見鄧姓男子頭部流血,無生命危險,立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現場逮捕徐姓犯嫌。
初步瞭解雙方酒後路上互看不順眼雙方發生口角,經調閱監視器釐清,藍姓男子與鄧姓男子發生互毆,徐姓男子短刀刀背攻擊鄧姓男子,警方到場現場將徐嫌予以逮捕,起獲彈簧刀一把,並於同址搜查,亦將共犯藍嫌緝捕到案,起獲扣改造手槍一把、子彈12發及彈簧刀一把,本案依刑法傷害罪、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偵辦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衝突案件,應保持理性溝通,切勿以違法方式解決問題,另針對轄內飲酒處所及易滋事治安顧慮場所增加勤務密度,防制暴力事件並維護社會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