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水區中興街塌陷建築物經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等三大公會現勘評估後,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今(28)日赴現場張貼公函,通知建築物各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入內搬離生活物品。
都發局表示,都發局與三大公會辦理共同會勘,會勘建議如下:綜合3月22日及26日會勘結果,中興街87、89、91、93、95 號等建築物因結構安全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後續建議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
都發局基於公共安全,已依據上述會勘建議,於27日依違反建築法第 77條第 1項及同法第 91條第 1項規定,通知建築物各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並限於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查此案已依規於3月28日現場張貼公函週知,並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倘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因塌陷掉落物已經大致完成清除,已無立即危險,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入內搬離生活物品,惟因此案非屬天然災害造成,為可歸責於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未善盡維管責任,故不符緊急安置在社會住宅條件,故已請社會局社工及區公所協助住戶儘早找到安置處所。
台中市政府指出,社會局近期訪視該建物災戶10戶,目前所有權人1戶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回彰化老家、1戶已經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尚需要協助安置計6戶,其中有低收入1戶、殘障身份1人,符合相關租金補貼規定,可以提供相關救助。
都發局住宅處已另洽詢租賃公會協助在清水或沙鹿地區,查察媒合相關可供出租物件,查目前租賃公會協助提供的出租物件,經評估檢視合理可負擔的範圍內有16件,5件在清水區,但有11件都是在沙鹿地區,後續將再請公所協助找清水地區可負擔的物件,以利安置。(3/28*12)*都發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都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