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副所長鍾志翔、警員黃傳瑋於114年2月17日9時5分擔服備勤勤務,接獲斗煥國小老師報案稱有學生抽搐倒下需協助,警方立即到場協助,發現學童(107年次)於教室內抽搐且意識模糊不清。
經校護評估情況緊迫,故請求由警方協助就醫,員警即刻開啟警示燈及沿路鳴放警笛,並於5分鐘內(原路程約12分鐘)安全抵達頭份市為恭醫院急診室就醫,學童家屬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協助,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斗坪派出所員警積極協助民眾,使其順利就醫,熱心為民服務行為,足為員警表率,另藉此呼籲民眾,如遇身體不適,應立即打電話向119救護人員尋求協助,把握黃金救護時間,以提升最大救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