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股份有限公司因2月13日公安事件,造成部分外牆及附掛物有剝落危險,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於2月13、16、17日三次函文新光三越公司,針對外牆及附掛物因氣爆事件剝落涉危險部分,除配合檢調調查須保存證據外,應立即拆除並限期於2月18日完成清理,且應依規提交經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簽證公共安全無虞文件送都發局備查,以維公安。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公司今(18)日下午四時提送相關證明文件,但經都發局會同相關技師辦理現勘,查外牆防災措施仍有危險及安全疑慮,都發局於今日再次依規重罰30萬元罰鍰。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新光三越公司於2月14日起進行高空拆除作業,並於今日依規檢送專業技師簽證之外牆剝落物結構安全證明書,都發局於今日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公司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現場建物仍有許多外牆剝落附掛物未拆除,仍有公安疑慮,且未能符合安全規定,故都發局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重罰30萬元罰鍰,並限期完成改善。
另外,新光三越公司昨日所檢送的建築物外牆整修施工架申請書,目前尚未補正,後續應請新光三越公司儘速補正申請書圖文件並向都發局報備。李局長再次強調,建築物使用因涉及公共安全絕不容輕忽,安全不容打折扣,請新光三越公司儘速完成改善作業,以確保市民安全。
(2/18*16)*都發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