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適逢春節將至,提醒各公司、行號及機構等扣費單位,若在113年內有扣繳民眾個人6項收入的補充保險費,請於114年2月5日前完成申報手續。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依據健保法規定,扣費義務人於單次給付保險對象高額獎金、兼職收入、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或租金收入達到一定金額時,須於給付個人時扣取補充保險費,並在次月最後一日前繳交至健保署。由於114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今年的申報期限延長至114年2月5日。
林組長提醒扣費單位,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健保署將傳送相關資料至財稅單位,俾利民眾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可順利查詢、列舉扣除額。
健保為提升多元服務品質,建置網路申報作業措施,建議扣費單位可透過「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細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系統」,該系統具雲端存放功能,隨時方便查詢,且操作簡單。另外,亦可連結Youtube觀看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扣繳重點說明教學影片(https://youtu.be/_pqzK-LiDNI),掌握扣繳申報相關規定及操作申辦流程,快速完成明細彙報。民眾若在申報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撥打請改為02-4128-67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