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預公告近1年的「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將於114年1月1日正式啟動,禁止未取得合格排煙檢的管制對象進入空維區,對象包括出廠三年以上柴油大客(貨)車、分階段管理的柴油小貨車、出廠五年以上燃油機車,柴油引擎施工機具也納入管理。上述車輛進入此區,需定期進行排煙檢測、申請自主管理標章,違反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表示,目前新北市已劃設之空維區有位於八里區的「西濱海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位於板橋區的「板橋雙站空氣品質維護區」,以車牌辨識系統採全時段管制方式對空氣品質的改善成效顯著,未來將逐步擴大各空維區管制範圍及管制對象,維護民眾身體健康。另若新北市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達中級預警(空氣品質指標大於150)時,此兩處空維區將依照規定對於違規排放的管制目標加重處罰,以防止進一步加劇空氣污染。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考量板橋區為新北市人口最稠密的行政區,特別是新板特區,兼具政經中心與主要交通樞紐地位,為改善此區域空氣品質,自111年起,新北環保局於板橋公車站及板橋轉運站區域實施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即「板橋雙站空氣品質維護區」),針對柴油大客車進行管理,要求通行車輛皆應取得有效的自主管理標章。
第一期措施實施後,區內柴油大客車已全面納管,且電動大客車比例顯著提升,由111年的8%成長至113年的25%。板橋雙站空維區每年約有15萬輛大客車通行,近三年來行經車輛高達99.9%皆符合空維區管制規定,僅告發68輛違規大客車,空維區的設置不僅有效改善周遭空氣品質,還促使管制對象車隊業者加強自主管理,主動安排所屬車輛進行排煙檢測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同時加速淘汰不堪使用或高污染車輛,另老舊公車亦逐步轉型為電動公車,充分展現政策推動成效。
由於新板特區所在區域人口眾多、包含多所學校且商業活動盛行,因此在第二期擴大管制(即「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時,將管制範圍延伸從府中到新埔捷運站之間的區域,包含: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範圍以民生路二段(與文化路一段及中山路二段交叉口)、文化路一段至南門街(與民生路二段及館前西路交叉口)、館前西路(與南門街及中山路一段交叉口)與中山路一段至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路二段及館前西路交叉口)及前述道路所圍區域,第二期擴大管制之面積是第一期的50倍。
板橋空維區管制對象新增管制目標,包含出廠三年以上柴油大客(貨)車、分階段柴油小貨車、出廠滿五年以上的燃油機車,以及柴油引擎施工機具。其中為降低對柴油小貨車業者的衝擊,參考環境部審查建議,將按出廠年份分以下三階段納管:
第一階段:自114年1月1日起,管制95年9月30日(含)前出廠的柴油小貨車;第二階段:自116年1月1日起,納管100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的柴油小貨車;第三階段:自118年1月1日起,納管所有期別的柴油小貨車。
此外,柴油引擎施工機具須取得有效期限內的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為確保於雙子星空維區內列管施作工程使用的施工機具符合規範,新北市環保局針對區域內列管施作工程,通知營建業主及承包商,輔導業者完成施工機具檢測與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核發事宜,未符合規定者可處以新臺幣5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予以改善。
環保局長程大維補充,此次「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的全面實施,將進一步減少柴油車與燃油機車等污染排放,有效改善提升板橋區空氣品質及居民健康環境。呼籲所有車主應定期落實車輛保養及排煙檢測,確保符合管制要求,攜手共同為城市永續發展貢獻力量,打造清新宜居的生活環境。
資料詳洽:
空氣品質維護科 蔡旻憬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261
新聞聯絡人 徐維遠專員 電話:29532111分機2056
新聞聯絡人 杜承諭 電話:29532111分機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