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3年 12 月 30 日
聯 絡 人:邱天安科長
聯絡電話:0933-785-300
為提升空氣品質並維護市民健康,臺北市政府已公告劃設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至松江路(與民權東路交叉口)南北向車道為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下稱空品維護區),加強管制高污染車輛,管制區域涵蓋5所學校、1間醫院、公車專用道與自行車道。自114年1月1日起進入第三期空品維護區的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排氣檢測,起重機應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
環保局表示,考量第三期空品維護區涵蓋範圍較廣,且管制對象多為不特定對象,影響層面較大,因此該局自1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先針對違規車主寄發勸導通知單,以降低對受管制對象的衝擊。自114年7月1日起,將直接取締告發違規車主,違反者處新臺幣500元至6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北市已分別於110年及111年劃設施行第一期及第二期空品維護區,管制後,空品維護區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由75%提升至99%,機車定檢率也從78%提升至99%。進一步分析空品維護區管制前後於3站轉運站、3座焚化廠及松山機場進行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顯示,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約10~21%、氮氧化物(NOx)改善約25~32%、一氧化碳(CO)改善約26~33%,顯見空品維護區管制政策的推動,確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為進一步改善臺北市的空氣品質,除了現行第一期至第三期空品維護區外,北市已於113年11月29日公告劃設第四期空品維護區,將於115年1月1起施行,管制區域為南京東路、仁愛路、信義路(西至中山南北路、東至復興南北路交叉口)東西向車道。
環保局提醒,隨著北市持續擴大劃設空品維護區,機車車主應養成每年按時完成定期排氣檢測的習慣,也鼓勵柴油大客貨車、小貨車及起重機的車主主動檢測排氣取得自主管理標章,除了避免進入管制區域受罰外,也可為提升臺北市的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各期空品維護區詳細管制規定及區域可上環保局網站「空氣品質維護區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