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設立至今風波不斷,從一年內次度更換董座、錄音檔爆出黨政介入審查爭議、鏡電視與鏡週刊人力、財務牽連甚深未能保持獨立等等,上述負面事件爭議不斷,多項事蹟疑似違反當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鏡電視成立的附加條款,最嚴重的情況鏡電視恐面臨撤照。
先前時代力量多次透過質詢相關部會追查NCC與鏡電視執照審照爭議,今(17)日 立法委員 陳椒華將質詢焦點放在保障鏡電視員工的勞動權益。今年8月鏡電視跟NCC說明目前資金僅剩3億元,預計可以支持營運到11月,而目前鏡電視員工數約500人,因此,陳委員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先行了解鏡電視勞工權益的問題,許部長承諾會請勞動關係司與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了解,避免往後發生勞資爭議。
2015年,勞動部曾主動邀集金管會、財政部及法務部,共同研擬並新增四項 預警指標,分別是:
一、事業單位發生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市場波動性之重大事件,或有財務長頻繁更換之情事;
二、事業單位經票據交換所公告列為拒絕往來戶,或已有存款不足致退票之情形;
三、事業單位有欠稅資訊或經聯合徵信中心之信用報告異常;
四、有事業單位資金轉出或資產設備移出等情事。
當上述幾個相關指標情事發生時, 政府會於第一時間安排查訪事業單位,了解其財務及經營狀況,適時採取必要輔導協助措施,預防可能發生之勞資爭議。
陳椒華委員也在質詢過程中提醒勞動部,鏡電視一年內換了四位董事長、兩位財務長,應符合勞動部的預警指標,請勞動部多加留心!
然而,許銘春部長詢答時表示,該預警指標係針對上市櫃公司,而鏡電視非上市櫃公司,引發陳椒華委員質疑。事實上,無論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或該新聞稿本身,根本 #從未提及僅限適用上市櫃公司,許部長對於主管法規之不熟悉,實在令人遺憾。
針對此案,陳椒華委員進一步要求勞動部主動關心,許部長表示勞動部會請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及勞動關係司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