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派出所所長林皓彣與警員林于禮,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腳踏車不見了,需要警方協助」,經受理後研判、分析查證,結果是在報案人住家附近捷運站尋獲腳踏車,這時一家人才想起來前日有將腳踏車騎往捷運站停放,是自己忘記最後騎乘所停放位置,還以為放置於住家大門口而遭小偷竊走,搞了一場小烏龍。
當日,所長等2員到達現場,一方面詢問腳踏車特徵和平常騎乘習慣,一方面協助調閱監視器憑藉對轄區地形地貌準確認識,幫忙尋找車輛,立即先依報案民眾所稱停車時間循線調閱沿途的監視器,確認是否確實有停在所稱之處,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監視器看到最後騎乘影像,遂至捷運站附近尋找,果真尋獲腳踏車。報案人一家人經警方通知尋獲車輛,深表非常感謝警方不辭辛勞熱心協助,也對記憶錯誤擺烏龍感到十分不好意思。
文山第一分局對於所屬同仁執勤落實,鍥而不捨調閱監視器,為民服務工作精神表示肯定,也期許同仁能持續積極、主動落實勤務,發揮專業素養,強化預防作為,以維護治安,讓民眾能安居樂業。並呼籲民眾,建議使用完車輛停放後,可記下附近清楚之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