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3年11月9日
成功分局積極宣導交通安全 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新制將上路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交通小隊小隊長田英傑日前受邀至教育電臺臺東分臺,為民眾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新制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項。田小隊長於節目中詳細解說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納入管理,並提醒車主必須比照汽機車投保強制責任險及掛牌才能合法上路。
為使民眾了解新制規定,田小隊長特別說明依據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若於113年11月30日緩衝期限屆滿後仍未申辦掛牌即上路,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車輛也將被禁止行駛並移置保管。此外,節目中也針對高齡者交通安全提出建議,呼籲長者於天色昏暗時應穿著亮色衣物提高能見度,過馬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號誌指示,使用行人穿越道,若綠燈時間不足以安全通過,應耐心等待下一次號誌。
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表示,交通安全宣導是預防事故的重要關鍵,也呼籲所有用路人,不論是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是行人,都應謹記「遵守交通規則,平安才有保障」的重要性。分局也將持續加強轄區交通執法,營造更安全的用路環境。
發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 成功分局
聯 絡 人:組長 張克勤
撰 稿 人:警員 陳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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