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規定,只要領有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拆除執照、水土保持許可證、室內裝修許可證或可能會產生粉塵作業的營建工程,業主都需要向環保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為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基隆市環保局每年主動針對未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的工程進行巡查,若發現工程已經開始施工卻尚未申報者,將要求業者在期限內向環保局申報空污費。
另外,為了減少紙張浪費,環保局近年推動設置「基隆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電子e化申報系統」,可以有效提升申報方便性,業主不用到環保局就可以直接把空污費申報所需要的資料上傳到系統,減少交通往返的時間,並充分利用網路便利性。使用者可以先註冊帳號,帳號申請驗證通過後就可以在線上申報空污費,而且營建工程業主、承包商負責環保業務的都是單一人員,只要註冊過一次後申報時都可以延續使用,既方便又有效率。
基隆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電子e化申報系統,未來將持續精進完善提供最便利的電子e化申報服務。基隆市環保局提醒,開工之前必須先完成申報作業,不然一旦被查獲,恐怕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未依法主動申報之行為。(基隆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電子e化申報系統:https://kcap.cityweb.com.tw/keelung/include/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