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於限繳期間內持稅單至各縣市之任何公庫及代收稅款處或至便利商店繳稅(繳納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利用金融機構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繳稅;或可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按時繳納,若未在期限內繳納,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所以收到稅單,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各種繳稅方式中,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對民眾最有利,一般民眾可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或郵局的帳號,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納稅人如為營利事業者,則須以本事業之帳號,但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也可以用負責人之帳號辦理轉帳納稅,民眾不用負擔任何手續費,且稅務局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繳稅,沒有利息損失,不必擔心逾期受罰。如果您對於繳款方法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02-24331888轉731-738洽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