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於昨(8)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永和區仁愛路莊仁橋旁瓦磘溝有排放泥水情形,經稽查員巡水路圖資溯源,查獲為上游百煇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的營建工地排放泥水,該工地沉砂池未依規定頻率清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項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現場已責令業者立即停止排放。
環保局表示,8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通報瓦磘溝出現乳白色的泥水,疑似遭到廢水污染的情形後,立即派員前往溯源稽查。稽查員到場發現,在莊仁橋旁的瓦磘溝中有泥水排放狀況,隨即根據水路圖資往上游查找,在距離200公尺不遠處發現有營建工地的逕流廢水放流口正流出大量泥水,因當時場內並無施作人員且無施工情形,稽查員緊急以電話聯絡該工地主任到場說明。
陳姓工地主任表示,因前日發生豪大雨,工地內的沉砂池瞬間流入大量雨水及泥沙,導致泥沙來不及沉澱就溢流排出,稽查員審視其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發現,該沉砂池需每月清理,但業者於113年7月底開工迄今,並無清理沉砂池之相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當場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現場也責令立即停止排放。
環保局表示,營建工地達到一定規模以上,就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需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依照計畫書施作各種污染防治措施,營建工程業者也須隨時檢查自己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備及遵守計畫書的核定方法施作,不得污染環境品質。
環保局強調,瓦磘溝為本市重要列管的市區排水路,將勤查重罰、決不寬待,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113年迄今已查獲營建工地及油漆違規案共7件,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污染環境。另因水污染案件稍縱即逝,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利用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並提供線索,本局將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資料詳洽:
環保稽查科 曾士豪科長 (02)29532111分機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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