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期限延長至115年6月9日,內政部已規劃辦理北中南東4場次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分區研討座談會」。第1場已於113年8月30日上午與中國佛教會在臺中慈明高中辦理,活動有近200位中國佛教會所屬團體會員代表參加。
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林清淇除了對於中國佛教會大力協助活動辦理表達感謝,更盼透過暫行條例申請實務做法說明及座談交流,讓宗教團體更瞭解暫行條例,儘速申辦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也希望宗教界與政府能持續合作,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提升信眾防詐知能,降低被詐騙的風險,活動現場互動熱絡。
林清淇進一步表示,為了讓更多宗教團體關心自己的權益,內政部將再陸續於113年9月18日、20日、26日與台灣道教總會、正統鹿耳門聖母廟、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共同攜手分區研討座談會,更期許在今年底可以將協助的宗教團體家數提升至1,000家,並呼籲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況的宗教團體,務必把握延長2年的申請期限,趕快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