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近年來針對無法設置實體人行道的巷道繪設標線型人行道,今年迄今已新增79處,長度達5公里,全市標線型人行道累計長度更超過50公里,相當板橋到瑞芳市區的路程。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人本交通一直是交通政策最優先的考量,除了完成逾50公里長的標線型人行道外,同時清除路障後由警察局加強取締,以維護行人通行。另針對寬度不足90公分的人行道,109年起協調台電遷移變電箱,迄今已經完成526處,交通局對於行人安全通行空間改善,軟硬兼施,不遺餘力。
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科科長林昭賢表示,新北市部分道路因路寬不足,無法建置實體人行道,因此為了提供行人更安全及舒適的通行空間,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針對行人通行需求高的路段、實體人行道寬度不足或斷點處畫設標線型人行道;近期在鶯歌火車站前圓環實體人行道因路樹阻隔,不利娃娃車及輪椅族通行,交通局於是在實體人行道外側增加1.5公尺的綠底標線型人行道,以及1公尺的槽化線,提供無障礙的通行空間。
林昭賢說,交通局也透過路口行穿線退縮及增設行人庇護島,來保護行人通行空間,累計改善達128處;或者利用號誌設定行人早開、行人專用時相,讓行人可以有優先或專用的時間來通過路口,累計已改善174處。
交通局表示,友善的行人環境是進步城市的指標,標線型人行道視同實體人行道,警察局亦配合加強取締違規占用的車輛。此外,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慢、看、停,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應遵循標誌、標線及號誌的管制,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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